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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塔机安装(拆卸)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“十必须”

(1)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受安装(拆卸)单位法人代表授权,对安装(拆卸)作业全面负责.
(2)全过程现场值守,负责统一指挥,对现场作业人员,包括辅助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.
(3)全面掌握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(拆卸)合同以及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内容,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.
(4)建立警戒区域,设置警示标志.
(5)核验安装(拆卸)告知手续和进场设备身份,保证塔机、辅助设备和场地环境符合要求;禁止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.
(6)参与专项方案的审核、论证,参加并组织对作业人员专项方案交底、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.
(7)检查并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.
(8)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、按照专项方案和规范标准进行安装(拆卸)作业等进行监督.
(9)作业环境条件不能保证安全时,做出终止作业决定;中断和停止作业前,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.
(10)组织和参加安装后自检、验收和交付等活动.
注:经塔机安装(拆卸)单位授权,对安装(拆卸)作业全面负责.根据«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、使用、拆卸安全技术规程»(JGJ196-2010)第2.0.3条规定,塔式起重机安装、拆卸作业应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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